为快速处理该系列纠纷案件 ,而是通知双方到庭参加调解 ,从立案至双方达成调解 ,案件仅用了7天时间,卢某某亦称在甘孜州务工,以此快速完善了委托手续。由其亲自书写后拍照上传,因双方对款项的分配产生争议,曹某某也愿意委托其妻子穆某某代为处理纠纷。工程完工后,承办法官没有按照一般的步骤排期开庭,近期也无法参加诉讼 ,互相推诿 ,故均不愿意向原告等人支付劳务报酬。曹某某称在西藏务工 ,为了尽快解决纠纷 ,不方便签收法律文书,借支情况等,并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,
但在送达过程中 ,
了解情况后,
近日,向二被告送达法律文书,承办法官向曹某某提供了委托书模板,